单 位: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各学院(部):
新学期将至,根据8月20日保卫处《关于做好开学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及实验教学、科研等活动的正常开展,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开学前各单位需开展一次彻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,对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,排查隐患不留死角,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,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。重点是易燃易爆及剧毒、易制毒、易制爆等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,及时发现、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。对剧毒化学品严格按要求存放,实行“五双”制度(即“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账”),防止危险品泄漏、失窃,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。
2、加强实验室废液管理。按照《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管理细则》的规定,各单位要履行职责,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,试剂空瓶要及时转运至临时存放点,不得堆放于公共场所,废液桶要加盖密封,标识清晰,妥善存放,待专业公司统一处理。
3、加强实验用的气瓶的检查与管理,安全使用、规范操作。使用前检查瓶体状态,核对瓶体标签,做好消耗记录;不再使用或无人照料时应关闭主阀门。实瓶与空瓶分开存放,标志明显,并保持通风良好。
4、加强实验室水电安全的管理,杜绝乱搭、接电线和网线。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外部和内部结构,如因工作需要,确需对实验室的的结构进行改造的,需将改造方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学校相关部门审核,获得批准后方可改造。
各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,党、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人。各单位领导要吸取“8·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”的教训,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对爆炸事故的批示精神。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认真布置检查落实,为“高水平大学”建设保驾护航。从8月28日至9月1日,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地毯式的检查(附件),如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,需填写《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登记表》,并在9月1日下午四点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我处将组织学校实验室运行督导组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视,发现问题将予以公布。
联系人:严老师,39322381-606,sbglk@gdut.edu.cn
附件:《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登记表》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15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