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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关于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
 


单 位: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关于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
——2012年实验室安全周系列活动之一

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广东工业大学2012年实验室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》中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,保障学校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与安全,防止化学废物污染和发生其他公害,我处近期将联系专业处理公司,为各学院(部)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清理的服务工作。为了更规范、有效做好此次清理处置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范围
本次专项活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范围主要包括瓶装药剂、固体废物、废液、空试剂瓶等等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在本次回收之列:
1、剧毒、易爆化学废物;
2、无明显标识、未标明成分的化学废物;
3、没有妥善包装或封存的化学废物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标识清晰、分类存放
1、领取专门的筐(桶)
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前需存放在专门的塑料筐(桶),各实验室应根据废弃物数量到我处实验室管理科领用专门的塑料筐(桶),严禁将实验室废弃物随意丢弃。
2、标识清晰
各实验室应将要处置的实验室废弃物按瓶装药剂、固体废物、废液、空试剂瓶等分类,做好标记,注明实验室名称及地点、药品名称、成分、数量规格等,并张贴在收集筐(桶)显眼的位置,等候回收。
3、分类存放
  各种废弃物要分类存放,妥善包装封存,容易发生反应的药品严禁堆放一起,如:酸碱分开存放、氧化还原分开、易燃易爆分开存放等;试剂空瓶与废(液)物需分开存放。
(二)先申报、后回收
(1)各有关单位以实验室、中心、团队或个人的名义填写 《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登记表》(单位盖章)后,以学院(部)为单位交实验室管理科,每学院(部)指定一名联系人,12月7日前报我处备案;
(2)申报截止日期:2012年12月7日(星期五)下午16:00,逾期不收;
(3)表格接收部门: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(大学城校园实验1号楼201)。
(三)各学院(部)要借此专项活动,认真整治本单位各类实验室的废弃物,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与安全,消除实验室脏乱差的现象。
三、时间及安排
1、回收时间:2012年12月13日(星期四)
2、请各实验室在指定时间统一将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由专业公司回收,请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准备。
  联系人:严文锋 电话:39322381转819

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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